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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我校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温医党委〔20091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其团队均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均可申报。

2.课题要有创新性,要凸显专业特色,技术或方案可行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鼓励学生进行“五水共治”相关课题研究或社会调研。

3.课题可以是学生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学生合作完成。

4.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专业背景、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需在课题立项后一年之内且在课题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研究工作。

52015年未结题、2016年立项但未开展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2017年立项申报。

6.各申报课题指导老师为1-2人,且第一指导老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以第一导师、第二导师身份指导学生课题申报数均不超过2项。其中,2015年未结题、2016年立项但未开展研究的学生课题指导老师原则上今年不再参与指导。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3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立项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学生科研课题申报表》报送至本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办公室。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评审、择优推荐。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分配情况请参照附件1

2.各学院于415日前将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一式2份)和汇总表(一式1份)(注:需经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审核并盖章)报送至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统一整理的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wzmcxsky@163.com

3.申报表命名方式如下:项目类-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完整名称》,如:自然科学类王力《姜黄素抗急性二甲基甲酰胺中毒肝细胞损伤的实验研究》。(请用2003版的WORD)

四、立项管理

1.校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课题进行统一评审,根据具体申报情况,择优前200项左右申请课题列为一般资助课题;择优前40项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课题列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

2.校级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资助课题分别给予1000/项和600/项的立项资助。

3.课题立项后,完成研究论文(未发表)或专利申请被受理,经学院、学校结题审核,给予50%立项资助经费报销;完成研究论文(已发表)或已获得专利,经学院、学校结题审核,给予立项资助经费全额报销。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是大学生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学生科研课题。

2.各学院要选拔学历、职称较高,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责任心的教师担任学生科研课题指导教师。

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施老师、滕老师,联系电话:86689705

 点:茶山校区同心楼216室(校团委)。

附件:

1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申报数分配表

22017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申报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

4. 2017年校级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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