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推荐评定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推荐评定通知和温州医科大学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有关评定方案的精神,精神医学学院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主要有:正泰奖学金、生物药械奖学金、生物药械助学金、康泉奖学金等4项,各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1、正泰奖学金:正泰卓越奖1名,2000元/年,正泰学习进步奖1名,1000元/年;正泰学业优秀奖1名,1000元/年;正泰社会公益奖2名,1000元/年。
2、生物药械奖学金:二等奖学金1名,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名,500元/年;
3、生物药械助学金:一等奖学金1名,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名,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名,500元/年;
4、康泉奖学金:全校联评,学院没有具体名额。(全校联评总名额:特等奖:2名,8000元/人,限大四及以上本专科生1名、研究生1名;一等奖: 3名,6000元/人,限大三年级本专科生;二等奖:4名,4000元/人,限大一、大二年级本专科生。
二、评审条件
(一)正泰奖学金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热爱所学专业,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4)尊师爱校,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2、具体条件
(1)正泰卓越奖”:该奖项奖励追求全面发展或在道德品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某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取得广泛影响力的优秀学生。
(2)“正泰学习进步奖”:该奖项奖励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较前一学年在年级(班级)或专业排名递进明显,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
(3)“正泰学业优秀奖”:该奖项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年综合成绩要在各专业前30%以内。
(4)“正泰社会公益奖”:该奖项奖励包括见义勇为、自强不息、参加入伍报效国家、担任学生干部(寝室长以上)或积极参加与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
以上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一人不能同时兼获上述奖项,获奖者可获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3、申请及评审办法
(1)申请办法:学生根据“获奖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附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上交精神医学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后统一发送yuanye017@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正泰奖学金申请材料。
(2)评审办法:申请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正泰集团公司和学校有关人员组成)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有效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
4、其他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发生,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和已发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生物药械”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1、温州医科大学“生物药械”奖学金申请条件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严谨务实,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新生高考成绩排名必须为所在录取专业的前30%以内;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2、温州医科大学“生物药械”助学金申请条件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祖国建设事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4)热爱专业,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严谨务实;
(5)一等助学金申请者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二等助学金申请者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以内;三等助学金申请者各科成绩需合格。新生以入学成绩排名作为参考;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列入贫困生档案库;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孤儿。
3、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温州医科大学“生物药械”奖学金和助学金。
4、申请及评定程序
(1)申请办法:学生本人对照有关条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奖学金申请表》或《温州医科大学助学金申请表》并附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上交精神医学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后统一发送yuanye017@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生物药械奖(助)学金申请材料。
(2)评审办法:报校“生物药械”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公示、公布获奖名单,举行颁奖仪式,发给证书和奖金。
(三)康泉奖学金评选细则
1、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3)热爱所学专业,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4)尊师爱校,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协作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5)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荣获2017-2018学年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团干部等以上荣誉之一者。
(6)已被推荐为2018年国家奖学金(包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一、二等奖学金。
(7)每学年综合成绩在专业前15%以内,并连续不间断荣获学年二等奖学金以上。
(8)大一新生由当年高考成绩优异获高中学习阶段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产生(浙江省生源)。
2、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同时附上历年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上交精神医学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打包以后统一发送yuanye017@126.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康泉奖学金申请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讨论分析以后,酌情推荐,各奖项限推1-2名。
(3)资格审查及初评:学生服务与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把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材料提交康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相应排序并按照候选人一定比例确定2018年温州医科大学康泉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
(4)现场评选(另行通知):候选人做现场个人先进事迹汇报,根据候选人汇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投票产生获奖名单,由温州医科大学和康泉公司现场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3、其他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发生,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和已发奖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重要提醒: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包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以上各类社会奖学金。
三、材料报送
学院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评比。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奖(附件1)、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奖、助学金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表《2018年社会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含两份表格),电子稿发送至yuanye017@126.com,办公室同仁楼7C103,联系电话13837820902。申请日期截止2018年11月5日。
精神医学学院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