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促进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落实《温州医科大学“2017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支持教师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研究性教学,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现决定开展2017年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立项项目要注重教学改革的前瞻性、整体性和实效性,要求项目方案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推广性,着眼于医教产学研协同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项目分类
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立项范围参见《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调研和查阅文献资料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新颖、论证充分、富有创新性,项目预期成果明显,具有推广价值;其中重点项目以解决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为主,且研究成果对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明显促进作用。
2.重点项目主持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丰富的教学或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相应的教学研究能力,并有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经历。
3.一般项目面向全校所有从事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
4.项目负责人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有在研教改项目或有未结题项目者,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省、校已经立项的项目,不重复立项;省、校已经立项并结题的项目,无新的改革内容,不再立项。学校鼓励学院进行教改项目前期培育。
四、申报及评审
1.项目申报者认真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各教学单位和有关处室对本部门申报项目开展初审和择优推荐工作,并在推荐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意见。
2.各教学单位和有关处室请于2017年6月2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邮箱:jwcjxk@w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施莉莉,叶瑶珍;联系电话:86699105;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18室。
3.所有校级项目采取材料审阅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再确定立项。
五、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结题时需完成教学研究成果总结1份,项目研究内容完全达到预期目标,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核心刊物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结题时需完成教学研究成果总结1份,项目研究内容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CN刊物论文1篇。
六、立项与管理
1.项目实行择优立项,本年度重点项目立项数为10项,一般项目立项数为30项。
2.根据学校财务处《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与《温州医科大学学院经费拨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校级教学研究经费已纳入一般发展经费由二级学院统一调配。学校建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5000元,各二级学院根据年度教学研究经费计划,确定本学院各立项课题的经费支持额度和方式。其他职能处室教学研究经费,由学校统一调配。
3.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4.因故需更换项目主持人或终止项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备案,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结题的单位,将公开通报并减少下一轮教改支持。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