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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精神医学学院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方案》的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学校第二轮岗位聘用期间(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聘用在学校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八级以上领导岗位职员由组织部于本届任期结束前进行聘期考核,不纳入本次聘期考核。“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由所属学科所在的学院、部门进行考核。

3.在批准时间内出国(境)人员、进修人员、挂职人员,参加本次考核。

4.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另行通知。

二、考核业绩计算起止时间

1.聘期考核中涉及的教学、科研等业绩计算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 2018年7月1日以后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按新岗位考核,聘期任务根据聘用时间酌减。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8月14日前)。个人对聘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填写《聘期考核表》和《各类岗位考核汇总表》,并提交支撑材料交学院办审核汇总。

(二)材料审核(93日前)。学院对教职工填报的《聘期考核表》进行审核和业绩认定。教学、科研业绩认定分别以教学、科研主管部门标准为准,由教学办负责审核;聘期内各年度考核认定以人事主管部门标准为准,由学院办负责审核。思想政治鉴定由教职工所在党支部在综合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工作态度表现基础上提供初步意见,最终由学院党委出具最终意见。

(三)材料公示(910日前)。学院在推荐和考核前,在本院范围内公示本院及“双肩挑”人员所属学科在本院的专业技术五级以下岗位的聘期考核材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考核评议(9月15日前)。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在公平、公正、客观的基础上开展评议,拟定本院及“双肩挑”人员所属学科在本院的专业技术五级以下岗位的聘期考核结果。

(五)考核推荐(9月20日前)。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管理岗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及“双肩挑”人员所属学科在本院的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进行聘期考核的初步评定和排序推荐。

(六)确定结果。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七)考核结果公示。学院对各类各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5%。

2.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3.无故不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材料

教职工于8月14日前提交《聘期考核表》、《各类岗位考核汇总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以“姓名+二轮聘期考核材料”命名,发送至学院办。


精神医学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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