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医大〔2021〕65号)和《精神医学学院第二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实施方案》(温医大精医〔2021〕8号)的规定精神。经教师申报,学院初审,现将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聘期考核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材料存在疑义,可向温州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学院事务监督与申诉受理工作小组反映问题。
联系人及地点:钱君 同仁楼7A103
联系电话:0577-8668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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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0日